《桂林北綜合客運樞紐路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已基本編制完成。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工作的通知》(桂環發〔2014〕26號)的有關要求,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內容、評價結論等進行公告,以便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的態度以及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1)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桂林北綜合客運樞紐路網工程
建設地點:桂林北站西面地塊
建設單位:桂林市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改造
工程總投資:總投資203221.78萬元。
建設進度:項目計劃于2017 年下半年開工建設,2020年下半年竣工,工期36個月。
基本情況介紹:項目為路網工程,新建5條道路,道路等級為城市次干路或支路;改造兩條道路,改造的福利路為城市主干路,勝利路為城市支路。道路總長度為4553m,道路用地面積約為224500m²。在福利路新建兩座U字形高架橋,設計總長度約為785m;新建二座下穿鐵路框架通道橋,總長度約為460m。項目建設內容包含道路工程、橋梁工程、給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等。
(2)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大氣環境:①施工期主要大氣污染源為原路面拆除、材料運輸與裝卸、土石方填挖導致的揚塵,在未采取防塵措施的情況下,施工場地下風向150m內區域受揚塵影響較為嚴重。②營運期污染物主要為汽車尾氣,經預測,項目區域NO2年平均貢獻濃度,CO、NO2 24小時平均濃度及1小時平均濃度值均可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
聲環境:①施工期單機施工機械噪聲晝間最大在距聲源50m以外可低于《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70dB(A),夜間在229m以外可低于55dB(A)的標準限值。晝間多種施工機械同時作業噪聲在距聲源80 m以外可低于70dB(A),夜間在264m以外可低于55dB(A)。②營運中期,沿路敏感點在采取針對性的防噪措施后,交通噪聲對敏感點的影響可以接受。
水環境:①施工期廢水主要為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如果不經處理或處理不當,將會導致受納水體的污染。②營運期降雨產生的路面徑流,主要污染為SS、COD和石油類等,污染物濃度隨降水時間的增加而增大,隨后逐漸減小,對受納水體水質影響不大。
固體廢物:①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棄渣、施工營地生活垃圾。②營運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是運輸車輛撒落的運載物、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裝載的貨物、乘客丟棄的物品等,由當地環衛部門和城市綠化部門對道路全線進行養護,進行收集,對環境影響不大。
生態環境:擬建項目占用、破壞的植被較少,道路施工結束后加強道路沿線綠化帶建設,營運期加強對路側綠化帶的維護保養工作,以良好的綠化措施減少空氣污染和噪聲。
(3)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大氣環境保護措施:①施工現場及時灑水清掃、設置圍檔,對臨時堆土場等要采取壓實、覆蓋等預防措施;渣土運輸車輛實行密閉運輸,及時清洗渣土運輸車輛;合理規劃渣土運輸車輛行駛線路和時間,減少揚塵污染。②對沿線進行綠化,運營期嚴格執行汽車排放車檢制度,加強道路運輸車輛管理。
聲環境保護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禁止高噪聲機械在午間(12∶00~14∶30)和夜間(22∶00~翌日6∶00)施工作業;在臨近道路的居民敏感點附近路段施工時,建議采用設置2.5m高的金屬板;盡量采用低噪聲機械設備,經常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并加強施工期噪聲監測。②運營期根據敏感點居民的需求,建筑單位可采取加裝隔音條(密閉條)等降噪措施。同時加強交通噪聲管理,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和敏感時段通過采取限鳴、限速等措施。
水環境保護措施:①施工廢水采取沉淀隔油池處理后用于施工場地和道路降塵;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進入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桂林北沖污水處理廠。②項目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與道路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以保證道路及周邊地塊雨、污水能夠及時進入區域雨、污水管網集中處置。定期檢查道路的雨污水排水系統,保證暢通。
固體廢物防治措施:①施工生活區垃圾應集中收集、由環衛部門統一進行處理;棄渣需運往項目棄渣場。②營運期在道路兩側設置一定數量的垃圾桶,垃圾交由環衛部門進行清掃、集中處理。
生態環境保護措施:①施工期道路建設盡量在紅線范圍進行,施工臨時用地使用完畢后及時做好植被恢復。②按項目綠化設計的要求,做好道路綠化的維護,同時對道路周圍裸露的地表進行綠化恢復。
(4)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符合《桂林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要求。項目建設能完善當地城市路網,有利于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社會效益顯著。雖然開發建設以及道路營運將會對沿線區域的生態環境和居民生活質量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但是只要認真落實本報告提出的減緩措施,真正落實環保的“三同時”要求,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為環境所接受。因此從可持續發展和環保角度論證來說,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5)項目公眾參與工作方案
①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項目影響范圍內所有公眾,包括受建設項目影響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個體,以及關注本項目建設的其他公眾。
②公眾參與主要內容
1.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2.本項目對您生活的影響;
3.您認為本項目最大的環境影響是哪些方面;
4.您認為應該采取什么樣的環保措施;
5.您認為本項目對當地的經濟發展起到什么樣的作用;
6.其他有關環保方面的建議。
③公眾參與的方式
公眾可在公示期內,通過信函、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項目建設單位索要報告簡本,并向項目建設單位反映有關項目環保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環評單位將在本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中記錄、匯總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為使您的寶貴意見能得到及時的處理和反饋,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
④公示時間
本次征求意見時間為自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
(6)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桂林市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潘工 電話:0773-2268103
郵箱:506070046@qq.com
桂林市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